昆山高新区注册个体户误区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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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体户可以“不算账”
《独立工商户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应当设立,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使用和保管帐簿、凭证。并按合法有效凭证记帐。”
2、个体户可以“不交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第52号公告),只要是小规模纳税人,无论是个体户还是公司,每月可享受不超过3万元的收入。季度收入不超过9万元免征增值税。
3、个体户可“不年检”
根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个体工商户应当在每年规定的时间内向登记机关申领年度许可证。第二十三条个体工商户不申领年度许可证的登记机关应当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吊销营业执照。”
4、个体户可以“不批”
经营范围涉及审批前或者审批后的,个体工商户和公司都需要办理审批手续,并按照《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未登记变更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1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如果个体户有变化,也需要像公司一样登记变化。
5、个体户不会被“抽检”
许多个体经营者是自给自足的自由职业者。这是否意味着工商部门不抽查?
说清楚,当然不是!不仅要调查,还要调查!因为很多个体户办过营业执照,在两证合一前没有及时申请税务登记证,也没有办理相关的营业执照;或者变更发生后没有向工商部门申请变更;或者因为健康问题,作业期间环境、消防等问题没有得到很好的维护,存在隐患或被周边住户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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